班戈县委统战部、班戈县司法局、班戈县普法办在深化“法律进宗教活动场所”工作基础上,积极探索宗教领域“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出台《关于班戈县宗教活动场所“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实施意见》,并将其作为基层社会治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在遴选、培育、检验等环节上持续发力,推动“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向宗教领域延伸,充分发挥宗教活动场所“法律明白人”在开展“三个意识”教育、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示范带动作用,助力法治班戈建设。
加强“法律明白人”队伍建设
通过组织推荐、个人申请等方式,拟定“法律明白人”初选对象。经班戈县委统战部、班戈县司法局、普法办层层选拔,从具有一定的文化知识,坚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国爱教、有责任感、遵纪守法、善于做信教群众工作的寺管会干部和宗教教职人员中精准选拔宗教活动场所“法律明白人”。
提升“法律明白人”履职能力
举办“法律明白人”岗前集中培训。从什么是“法律明白人”“法律明白人”的基本条件和主要职责有哪些、“法律明白人”的培养有何重大意义等内容,引导“法律明白人”自觉学习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积极参与到法治宣传、纠纷调解等工作中。同时通过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通过典型鲜活的司法实践案例,提高了服务群众和依法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同时,有助于其利用人熟、地熟、事熟的优势,充分发挥社情民意“信息员”、普及法律“宣传员”、乡村治理“服务员”和矛盾纠纷“调解员”作用,真正打通宗教领域法治服务“最后一公里”,为基层社会治理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检验“法律明白人”法治水平
开展宗教领域“法律明白人”集中测试。测试采用试卷答题方式,测试内容涵盖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西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条例》以及全区宗教界深入开展“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识”教育应知应会手册等相关知识。
规范“法律明白人”日常管理
通过建立“法律明白人”个人档案,积极发动他们参与普法宣传、矛盾纠纷调处等各类法律服务。同时,建立“法律明白人”工作制度,将工作表现优秀、工作实绩突出的对象列入普法、乡村治理表彰范畴,对不认真履职经提醒仍不改正的,或出现违法违纪行为及其他不符合其基本条件情形的,按程序予以清退。
班戈县司法局、普法办进一步加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提高宗教界“法律明白人”的法治素养,强化对“法律明白人”队伍素质与能力的提升,引导他们积极发挥宗教活动场所的主体作用,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理基层治理中的不稳定因素。挖掘“法律明白人”先进事迹,形成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推动基层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为班戈县“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和基层治理法治建设,贡献更多的智慧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