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全区宗教界深入开展“三个意识”教育以来,米林市羌纳寺全体僧众完整准确落实各级各部门关于在宗教界深入开展“三个意识”教育各项决策部署,积极主动参加各级各部门组织的宣传教育活动,并以“三个具体行动”将学习成果转化为具体实践,推动“三个意识”教育走深走实。
以维护寺庙和谐稳定的具体行动,践行国家意识。羌纳寺全体僧人将维护寺庙和谐稳定作为自己和寺庙首要大事,积极主动参与党和政府各项维稳工作,坚持日巡逻、月排查,主动同寺管会每日对寺庙周边进行巡逻,共同消除用火用电、道路安全等安全隐患。每月自觉对寺庙、僧舍电路、煤气、酥油灯等进行全面排查,及时上报发现的安全隐患,同时制定寺庙防火值班制度,每日安排僧人24小时在寺庙主殿值守,每日18时准时灭酥油灯,有效确保了寺庙消防安全和文物安全。
以发挥宗教积极作用的具体行动,践行公民意识。羌纳寺全体僧人牢固树立教民首先是公民的观念,将发挥宗教积极作用融入到日常宗教服务中,在服务信教群众的同时宣传宣讲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引导信教群众理性对待宗教,科学文明煨桑,移风易俗,减少宗教投入。同时,积极主动参加“红石榴”志愿服务活动、“三个意识”教育宣讲活动,助力推进“四个创建”“四个走在前列”。2024年以来,羌纳寺僧人在开展宗教服务活动的同时,向信教群众开展宣传教育12场次,参与经幡清理、生态寺庙建设、爱国卫生运动等活动5场次18人次,宗教界宣讲员开展“三个意识”教育宣讲3场次。
以推进法治寺庙建设的具体行动,践行法治意识。羌纳寺全体僧人牢固树立法治意识,不断强化自身学法、懂法、守法意识,严格执行《宗教事务条例》、“三个不增加”政策底线、在编僧尼请销假制度等相关法律和规定,不断推进法治寺庙建设。2024年以来开展6次法律学习活动、共25人次参加,依法依规依程序办理羌纳寺展佛佛事活动,未出现违反“三个不增加”政策底线,未出现未请假外出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