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昌都市类乌齐县统战民族宗教部门成立由县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县民宗局局长分别任组长的两个督导调研工作组,深入10个乡(镇)偏远寺庙开展督导检查和宣讲教育工作,详细了解各寺庙管委会“三个意识”教育开展情况、矛盾纠纷隐患排查化解情况、利寺惠僧政策和维稳工作措施落实情况。
督导调研组要求,一是要抓实宗教领域维护稳定工作。寺庙管委会要围绕当前宗教领域维护稳定工作要求,积极研究新情况、主动解决新问题、不断探索新机制,坚持警钟长鸣、警惕常在,坚决维护寺庙持续和谐稳定。二是落实乡(镇)属地管理责任。要把宗教工作纳入乡(镇)党政主要领导议事日程范畴,建立好乡(镇)领导干部联系属地寺庙和高僧活佛制度,落实寺庙属地管理责任制,完善乡(镇)干部联系僧尼责任制。三是加强矛盾纠纷隐患排查化解工作。充分发挥寺管会干部、统战委员、宗教专干、驻村工作队作用,积极探索多元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途径,分级分类调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营造安全、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四是抓好深化拓展“三个意识”教育。要按照学思践悟阶段工作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全面推进“三个意识”教育第二阶段各项工作走深走实。
(编辑:李巍 责编:周勇 终审:刘期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