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西藏统一战线 > 民族宗教 > 正文

昌都市强巴林寺深入开展“国家意识 公民意识 法治意识”教育第一专题宣讲大会

发布时间: 2022-06-17 16:16:35来源: 昌都市强巴林寺管委会
打印
T+
T-

  6月11日,昌都市强巴林寺管委会组织开展“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识”教育第一专题宣讲大会。传达学习了王君正书记、龚会才书记在全区、全市宗教界“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识”教育动员部署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昌都市政协党组成员、强巴林寺管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泽仁罗布主持会议并进行宣讲,全体寺管会干部及全寺僧人参加宣讲会。

  宣讲会上,泽仁罗布同志阐明了在全区宗教界开展“三个意识”教育活动的重要意义;他要求,全寺僧人将“三个意识”教育活动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上来,确保强巴林寺“三个意识”教育活动取得实效。

  宣讲会强调,强巴林寺一直以来秉承爱国爱教的优良传统,自觉遵规守法、弃恶扬善、崇尚和谐、祈求和平,是全区的“四个标杆”寺庙;标杆寺庙就要起模范带头作用、模范表率作用,要发挥自身作用。一是要坚持国大于教,增强国家意识,做到爱国与爱教知信行相统一。要坚持爱教先爱国,让爱国主义成为坚定信念、精神归依和自觉行动。二是坚持公民大于教民,增强公民意识,做到先做好公民再当好教民。要始终牢记宗教教职人员第一身份是公民,自觉关心和维护国家、民族的利益,做遵纪守法的合格公民。三是要坚持国法大于教规,增强法治意识,做到国法与教规交融共契。树牢国法至上理念,自觉接受法治宣传教育,加强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约束;遵守法律法规,加强宗教内部事务管理、依法依规开展宗教活动,做到爱国爱教、遵纪守法。四是要认真学习好、领会好“三个意识”的重要意义。要自觉践行“四条标准”争做“四好僧人”,争当“学”的典型和“做”的楷模,发挥好宗教人士的桥梁纽带作用,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要树牢“三个离不开”思想,自觉做到听党话、坚定不移感党恩、始终如一跟党走,团结一致、共同努力,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要坚持藏传佛教中国化方向,敢于同以十四世达赖集团为首的一切分裂势力作斗争,坚决维护好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用优异成绩喜迎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责编: 陈建国)
相关阅读
 

热点关注更多>>

领导论述更多>>

理论园地更多>>

相关链接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