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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日战争时期党同宗教界的统一战线实践

发布时间: 2025-10-10 11:08:19来源: “微言宗教”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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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抗日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坚持大团结、大联合,积极同宗教界建立广泛的统一战线。在正确处理一致性与多样性关系的基础上,中国共产党切实贯彻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保障和维护宗教界及信教群众的合法权益,团结和动员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积极推动其参加抗日斗争。中国共产党寻求正确的统战工作策略和方法,使得宗教界为抗战最终胜利作出重要贡献。这一时期党的宗教工作和统一战线实践,也为新中国成立后制定和实施适合国情的宗教政策提供了宝贵的历史经验,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与当代价值。

  以大团结大联合为主题,明确宗教界是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一部分

  1937年,中国共产党发表的《抗日救国十大纲领》第十条指出:“在国共两党彻底合作的基础上,建立全国各党各派各界各军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领导抗日战争,精诚团结,共赴国难。”其核心就是建立巩固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动员一切力量争取抗战胜利”。中国共产党正确分析了当时的主要社会矛盾,认识到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也应将广大的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包括在内。1939年,周恩来拜访基督教爱国人士吴耀宗时讲道,“马列主义者是无神论者,但是尊重宗教信仰自由,并愿和宗教界人士合作,共同抗日”。1940年,毛泽东在《新民主主义论》中明确表示,“共产党员可以和某些唯心论者甚至宗教徒建立在政治行动上的反帝反封建的统一战线”。中国共产党明确地将广大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划入抗日民族统一战线范围,积极吸纳他们加入人民抗日武装团体。如晋察冀边区《人民武装抗日自卫队组织章程》中明确规定,年龄为16岁以上55岁以下的边区人民,“不分阶级、不分性别、不分种族、不分宗教信仰等,均得登记参加组织为本队队员”。晋察冀军区司令员聂荣臻认为宗教徒也是中国共产党在统一战线中要团结和联合的人,他积极团结、争取五台山的佛教徒共同抗日。很多僧人以无畏的精神投身抗战洪流,被称赞为“革命和尚”。信仰上的差异并不会造成政治上的对立,无论信仰唯心论还是唯物论,在面对日本帝国主义的侵略时,都应该联合起来,共赴国难。

  此外,为扩大反法西斯国际统一战线,共产党还注重团结外国宗教人士,积极争取外国对华友好教会及传教士对中国抗战的支持。朱德给一位援助过中国人民抗日战争事业的加拿大传教士理查德·布朗医生的信中写道:“我们欢迎我们的外国朋友更加广泛地团结起来,扩大援助中国的运动,特别是在战区帮助看护伤兵和病人。第八路军没有反对传教士的偏见。恰恰相反,我们欢迎他们,愿意和他们合作。因为我们的抗战不只是为中国国家的独立自由而战,而且也是为了支持世界的和平而战。在这一点上,我们的目标是相同的。”同时,共产党对外国传教士正当的宗教活动进行保护。1939年通过的《陕甘宁边区抗战时期施政纲领》明确规定:“在不损害边区主权的原则下,保护一切同情中国抗战国家的人民、工商业者、教民,在边区生产、经营与文化事业方面的活动。”1941年通过的《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再次明确规定:“在尊重中国主权与遵守政府法令的原则下,允许任何外国人到边区游历,参加抗日工作,或在边区进行实业、文化与宗教的活动。”这消除了外国传教士以往对中国共产党的误解和偏见,一些传教士积极捐赠现金及大量医疗物资,为抗战事业提供了重要支持。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抗日战争时期的统一战线工作不仅广泛团结国内宗教界人士,还积极争取国际宗教界的理解与支持,致力于构建反法西斯国际统一战线。“不管什么人,只要是反对日本侵略者及其忠实走狗的,就要联合起来,为打倒共同敌人而斗争”,这一方针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在政治行动中超越信仰的差异、以民族救亡为重的高度战略智慧。

  正确处理一致性和多样性关系,积极推动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参加抗日斗争

  一是尊重包容差异,贯彻宗教信仰自由政策。1938年,《晋察冀边区军政民代表大会决议案》强调,晋察冀边区人民享有集会、结社、言论、出版及宗教、信仰等自由。中国共产党尤其强调要尊重各少数民族的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如《陕甘宁边区抗战时期施政纲领》规定:“尊重蒙、回民族之信仰、宗教、文化、风俗、习惯,并扶助其文化的发展。”《关于回回民族问题提纲》中规定,要尊重回族人民信仰宗教的自由,尊重他们的风俗习惯,发扬回民美德,提倡抗日回教保护清真寺,反对和禁止任何污蔑与轻视回教的言论和行动。《关于抗战中蒙古民族问题提纲》规定,尊重蒙古民族的风俗、习惯、宗教、语言、文字,保障喇嘛庙,提倡与鼓动青年喇嘛参加生产,反对与禁止任何污蔑与轻视蒙古民族之言论与行动。1945年,毛泽东在《论联合政府》报告中指出,“根据信教自由的原则,中国解放区容许各派宗教存在。不论是基督教、天主教、回教、佛教及其他宗教,只要教徒们遵守人民政府法律,人民政府就给以保护。信教的和不信教的各有他们的自由,不许加以强迫或歧视”。这些政策的实施,使边区各族群众的宗教信仰自由权利得到切实保障,宗教界人士也以高度热情积极参与抗日救亡运动,成为一支重要的抗日力量。

  二是注重照顾同盟者利益,切实维护宗教界的合法权益。一方面,高度重视保障宗教界进步人士和信教群众的民主政治权利。宗教信徒依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1942年颁布的《陕甘宁边区各级参议会选举条例》明确规定:“凡居住边区境内的人民,年满十八岁,不分阶级、党派、职业、男女、宗教、民族、财产和文化程度的差别,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这一规定从法律层面确立了信教者与不信教者政治权利的平等,进一步巩固了宗教信徒的政治地位。另一方面,积极保护合法宗教活动场所与正常宗教活动。例如,1940年边区政府划拨土地和资金,支持在延安兴建清真寺,毛泽东同志亲笔题写寺名匾额,这一举措有力增强了伊斯兰教信众的抗日积极性。此外,实行合理的宗教土地政策尤为关键。1941年《山西省第二游击区公地户地社地庙地寺地学田使用条例》明确提出:“喇嘛庙、清真寺之土地,有关民族问题者,应由政府加以保护。”同年11月,《晋冀鲁豫边区土地使用暂行条例》规定:“天主和耶稣教会业经依法取得所有权之土地有契约证明者,为教会所公有”“外国宣教师以私人名义购置或捐募之土地,改为有关教堂或教会学校所公有,依照边区政府法令交纳赋税,其收益作为教会公益经费及办理教育之用。”1942年,《中共中央关于抗日根据地土地政策决定》附件中明确,宗教土地(基督教、佛教、回教、道教及其他教派的土地),均不变动。《陕甘宁边区地权条例(草案)》也对宗教地产权作出清晰界定:“已经没收分配者,其地权即为分得土地人所有;未经没收分配者,其地权仍属于原业主所有。”这些宽松而明晰的土地政策,有效保障了宗教团体合法权益,赢得了宗教界和信教群众的广泛拥护与支持。

  三是聚同化异,积极引导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融入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中国共产党在充分尊重、包容和团结宗教界的同时,也注重对其加以引导和教育。例如,《关于抗战中蒙古民族问题提纲》和《关于回回民族问题提纲》均指出,藏传佛教和伊斯兰教分别在蒙古族与回族中具有重要影响。中国共产党针对蒙古喇嘛和回族阿訇开设训练班,提升其政治觉悟与文化水平,引导他们为抗战文化教育事业服务。边区政府还推动各宗教进行制度革新,废除以往剥削压迫的制度,提倡僧侣、道姑通过自己的劳动获取生活的经济来源,实现经济自立。对他们主要采取以政治教育与思想引导为主的改造策略,将其纳入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革命群众团体体系之中。对极少数拒不接受教育、持续破坏抗日活动的,则依法依纪予以坚决制裁,以维护抗战大局稳定。

  寻求正确的统战工作策略和方法,使宗教界为抗战作出了重要贡献

  一是高度重视发挥宗教界上层人士的引领作用。中国共产党在开展统一战线工作中,不仅注重团结广大信教群众,更强调通过与宗教界上层人士的有效合作,巩固和扩大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例如,1937年,晋察冀军区司令员聂荣臻亲赴五台山,向宗教界人士宣讲《抗日救国十大纲领》,宣传党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战略方针,并专程拜访主持藏传佛教事务的扎萨克大喇嘛罗桑巴桑,成功争取其支持。此后,罗桑巴桑频繁与边区领导共商救国之策,积极动员藏传佛教僧众参与抗日。1938年,陈毅率新四军进入江苏茅山地区,与道教领袖惠心白建立深厚友谊,达成共同抗日的共识。茅山道士主动配合新四军,提供多方面支持,为茅山抗日根据地的创建作出重要贡献。同年,《新华日报》刊文《上海回教长达浦生欢迎会》以及《达浦生先生访问记》,积极肯定达浦生阿訇海外出访宣传抗日的事迹,凸显其影响与意义。1939年,周恩来、叶剑英会见南岳祝圣寺法师暮笳、巨赞等人,深入分析抗战形势并阐释党的宗教政策。周恩来为《南岳佛道救难协会告各地救亡团体同志书》题写“上马杀贼,下马学佛”,极大鼓舞宗教界投身抗日斗争。此外,中共中央在天主教人士马相伯百岁诞辰之际致电祝贺,“兹值先生百龄大庆,国家之光,人类之瑞,谨率全体党员遥祝并致贺忱”;周恩来亦多次与基督教领袖吴耀宗深入交流,介绍抗战进展与党的宗教政策,赢得其信任与支持,使其成为党在宗教界的坚定同盟者,显著增强了党在基督教及其他信教群体中的影响力。通过这些卓有成效的互动,中国共产党不仅有效宣传了自身的政策主张,消除了宗教界上层人士的疑虑,更将其转化为开展宗教工作、广泛联系信教群众的重要桥梁与纽带。

  二是积极支持与引导抗日宗教团体的建立和发展。1938年,《新华日报》发表社论《宗教与民族解放》,呼吁“各宗教应当不分宗派,联合起来,建立一个宗教抗日救国协会,积极地有计划地来负担宗教界应负的工作”。在这一号召下,1939年南岳佛道救难协会正式成立,叶剑英在成立大会上发表题为《普度众生要向艰难的现实敲门》的演讲:“我们要求解放,就不能脱离现实,因为你们的道场是在人间,不是在天堂。”并指出“今天在民族革命的火焰中,农民为保护他们的田园,工人为保卫他们的工厂,学生为保卫他们的课堂,都站起来了。那么,你们为着保卫自己的道场,也只有顺应客观现实行程向前进取,绝对不能逃出现实。”该协会成为抗战期间具有广泛影响的爱国宗教团体,获得社会各界高度评价。此后,各宗教相继成立了一批抗日团体,尤其重要的是1943年在重庆成立的中国宗教徒联谊会,该组织在团结宗教界抗日救国、反对侵略、倡导世界和平等方面开展了大量工作,得到周恩来的充分肯定,称赞联谊会推动了中国宗教界有组织地参与抗战事业。通过这些举措,中国共产党逐步纠正了早期对宗教性质的某些片面认识及简单抑制的做法,展现出抗战时期党的宗教政策的高度灵活性与务实态度,有效促进了宗教界为民族解放事业贡献力量。

  在中国共产党的正确领导下,抗日战争时期的宗教统战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中国共产党以高度的政治智慧和战略远见,成功团结了国内外宗教界力量,倡导建立起广泛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通过一系列务实灵活的政策,不仅有效动员宗教界投身抗战,更在实践过程中深化了对宗教工作规律的认识,展现了统一战线政策的强大生命力。这一历史经验充分证明,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大团结大联合,正确处理一致性与多样性的关系,是汇聚各方力量、克服民族危难的根本保证,也为今后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共同致力于国家富强和民族复兴提供了宝贵的历史经验。

(编辑:陈建国 责编:牛子壮 终审:刘期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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