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1年5月23日,《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简称《十七条协议》)在北京签订。5月28日,《人民日报》发表题为《拥护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的社论,指出这是西藏人民从黑暗和痛苦走向光明和幸福的第一步。
这是来之不易的第一步。
西藏自古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然而,自18世纪以来,西方一些势力通过“探险”“考察”等手段觊觎我西藏。19世纪末,帝国主义掀起瓜分中国的狂潮,英国侵略势力趁机染指西藏。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后,帝国主义加快了与西藏亲帝分裂势力勾结的步伐。为了应对国际形势的复杂变化和西藏地方的严峻局势,满足西藏人民要求早日解放的愿望,毛泽东主席作出了“进军西藏宜早不宜迟”的战略决策;此后根据进藏交通状况和西藏的民族、宗教特点,又提出“政治解决优先”和解放西藏“不应操之过急”的基本方针。中央组织开展了大量的政治争取工作,先后多次派代表团或代表赴西藏进行劝和。
然而,一系列劝和促谈活动,受到帝国主义侵略势力和西藏亲帝分裂分子的重重阻挠,解放西藏迫在眉睫。
在中央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下,以十八军为主力的人民解放军分四路向西藏进军,并于1950年10月取得昌都战役的胜利。
1951年2月,西藏地方政府正式派出代表到北京同中央人民政府和谈。4月29日,谈判正式开始。双方经过认真协商和充分讨论,最终就西藏和平解放一系列问题达成协议。
5月23日,《十七条协议》正式签订。《十七条协议》明确:“西藏人民团结起来,驱逐帝国主义侵略势力出西藏,西藏人民回到中华人民共和国祖国大家庭中来”“人民解放军进入西藏,巩固国防”“中央人民政府统一处理西藏地区的一切涉外事宜”“西藏地方政府积极协助人民解放军进入西藏,巩固国防”“在中央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之下,西藏人民有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权利”“尊重西藏人民的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
西藏和平解放,标志着中国大陆实现了完全解放。
从1951年9月到1952年6月,人民解放军各路进藏部队先后到达拉萨,进驻(抵)太昭、江孜、日喀则、山南隆子宗、亚东、察隅、改则等地,结束了西藏4000多公里边境线上长期有边无防的历史。
1952年9月,中央人民政府驻西藏代表外事帮办办公室成立。在随后的几年时间里,先后取消印度继承的英国侵略西藏遗留下来的特权和尼泊尔在西藏的特权,完全实现了由中央政府统一处理西藏地区的一切涉外事宜。
现代教育体系逐步建立。1952年8月,创办拉萨小学;1956年9月,西藏历史上第一所现代正规初级中学——拉萨中学正式成立;1958年9月,西藏公学在陕西咸阳正式开学,当年招生3460人,其中绝大部分是农奴子女。
交通运输条件明显改善。1954年,川藏、青藏公路同时建成通车到达拉萨;1956年,西藏第一座机场——当雄机场全部竣工,北京至拉萨正式通航。
现代农牧工商业逐渐起步。先后建成不同规模的小型工厂,各主要城镇办起了医院、银行、商店、邮局等服务机构。
……
73年过去,回顾《十七条协议》签订后、西藏民主改革前的一系列历史进程,令人感慨万千。从教育到交通,再到社会经济的方方面面,《十七条协议》的签订,翻开了历史崭新的一页,引领西藏人民走向光明和幸福。而在和平解放基础上、1959年实行的民主改革,更是为西藏的发展插上了翅膀。自此,沉睡了千万年的雪域高原,在前所未有的强大力量推动下,展翅翱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