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监督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的重要职权。自治区党委高度重视人大监督工作,强调要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围绕中心、突出重点、增强实效,解决好“监督什么”“谁来监督”“怎么监督”的问题,确保人大监督工作始终聚焦聚力“四个创建”“四个走在前列”。五年来,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关于西藏工作的重要指示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聚焦自治区党委中心工作,聚焦各族群众急难愁盼,统筹运用执法检查、听取审议工作报告、专题询问、专题调研等监督方式,推动解决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支持“一府一委两院”加强和改进工作,确保法律法规得到有效实施,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工作安排落实落地,确保行政权、监察权、审判权、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切实把人大监督工作实效转化为促进西藏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强大动力。
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助力维护祖国统一和社会稳定。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一西藏工作的战略性任务,用人大监督守护各族人民的生命线,促进民族和睦、社会和谐、宗教和顺。聚焦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连续两年开展《西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条例》执法检查,按照法规明确的创建工作职责,对各地(市)、区(中)直部门和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深入查找问题,沟通反馈意见建议。连续听取自治区人民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关于贯彻实施条例、推进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工作报告,督促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条例规定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制定考评指标、开展创建表彰等。在执法检查和听取专项工作报告的基础上,于2022年7月组织开展专题询问,有力推动自治区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深入贯彻实施条例,助力推进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行稳致远。聚焦宗教工作法治化建设,全面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2020年、2021年连续两年对全区宗教工作法治化建设进行调研,从法治的角度就稳慎推进藏传佛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提出意见建议。2022年,对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及其实施办法贯彻实施情况开展专题调研,重点围绕推进藏传佛教中国化,梳理总结我区学习贯彻宗教工作法律法规、推进宗教工作法治化建设取得的成效和经验,针对当前宗教工作领域地方性法规不健全等突出问题,提出加快推进宗教工作领域地方人大立法、政府规章及部门配套规定制定等建议,不断助力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聚焦边防巩固边境安全,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执法检查,梳理贯彻执行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探索西藏出入境管理法实施细则,对边境管理工作提出建议。开展入境管理工作、边境小康社会建设和强边工作情况专题调研,梳理出入境管理工作在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促进对外交往等方面取得的成绩及存在的困难,全面了解边境地区公共基础设施、经济发展状况和边民生产生活情况,客观分析边境地区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挑战,助力推进边疆发展、边防巩固和边境安全。
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助力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坚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三个赋予一个有利于”,紧跟自治区党委工作安排,紧扣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紧贴各族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盼,不断创新监督形式,增强监督实效,助力推动完成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和重大任务。助力经济平稳运行,听取审议预算执行及调整情况报告,听取审议本级决算报告、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查批准本级决算、预算调整方案,依法作出决议决定。建立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实现预算单位、预算资金全覆盖,预算执行全跟踪,实时掌握财政资金支出及预算执行情况,并对预算执行不规范行为多发领域定期重点检查,增强政府各部门预算执行约束力。制定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实施意见,听取审议全区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情况的报告。贯彻落实改进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向人大常委会报告机制,有力推进问题整改到位。强化对政府债务的审查监督,常态化听取自治区有关部门关于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情况专项汇报。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听取审议脱贫攻坚、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农业农村资金分配及使用、农牧业产业发展情况等报告,检查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办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安排农村土地确权、青稞增产行动、农牧民增收工作情况、草原畜牧业和农牧业现代化等专题调研,助力推进农牧业兴旺、农牧区发展、农牧民增收。全面加强国有资产监督,建立完善全口径、全覆盖的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度,连续5年听取审议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年度综合报告和专项报告,组织开展专题询问,探索建立人大国有资产监督评价指标体系,推进国有资产更好服务发展、造福人民。助力产业发展,听取审议自治区产业发展情况报告,检查自治区旅游条例执行情况,助力推进西藏旅游业融入“一带一路”战略,实现高标准、高效益发展。开展民营经济发展和政府、金融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情况专题调研,围绕民营经济发展情况组织开展专题询问。开展自治区民用机场保护条例执法检查,保障机场安全和有效运营,促进民用航空事业健康发展。助力规划纲要编制实施,听取审议自治区“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中央第六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确定的重大项目建设等情况报告,开展“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初步审查。
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助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坚持人民至上,紧盯各族群众急难愁盼,依法行使人大监督职权,主动回应群众关心关切,助力补齐民生短板,不断增强各族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聚焦教科文卫领域,组织开展农牧区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文化教育事业发展、教育经费投入和使用管理情况、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基层医疗队伍建设情况、农牧区药品供应保障工作专题调研,助力提升文化教育质量和基层公共卫生服务保障水平。开展义务教育法及其实施办法、职业教育法及其实施办法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促进全面实施15年免费教育,更好回应群众对公平且有质量的义务教育的更高期盼,推动政府把好事办实、实事办好。聚焦社会保障领域,开展就业促进法及其实施办法、工会法及其实施办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残疾人保障法及其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执法检查,开展全区城镇低收入群体生活和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情况、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情况专项调研,助力推进社会事业高质量发展、可持续发展。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助力美丽西藏建设。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依照法定职责、限于法律范围、遵循法定程序,完善执法检查工作机制和方式,采取各级人大代表联动、专家参与、随机抽查暗访、问卷统计分析、问题清单整改措施等做法,逐一对照法律条文开展执法检查和专题调研,助力推进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创建,不断筑牢国家生态安全屏障。聚焦生态保护修复,开展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森林法及其实施办法、矿产资源管理条例、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建设条例的执法检查,形成执法检查报告8件,提出意见建议60多条,用法治方式和法治手段治理污染,坚决守护青藏高原生灵草木、万水千山。聚焦环境综合治理,持续开展中华环保世纪行—西藏行活动,活动涵盖我区重要自然保护区、水电站、矿区、饮用水水源地、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农贸市场、屠宰场、养殖场、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光伏产业园区等194个项目和环境监测重点单位,有力推动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法律法规全面有效实施。开展环保工作、林长制推行情况、拉萨南北山绿化工程开展情况等专题调研,听取审议全区生态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建设情况、“十三五”时期全区防沙治沙工作情况等报告,推动解决一批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聚焦生态富民工程,在审议森林法、草原法执法检查报告时,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自治区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进一步建立完善森林、草原、湿地生态效益补偿机制,积极探索横向纵向流域生态补偿机制,促进农牧民持续增收,让群众吃上生态饭,赚上生态钱。聚焦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针对督察报告中指出的问题,以及督察组进驻督察期间发现问题、典型案例通报问题和群众信访举报问题,在听取审议2021年度全区生态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工作报告审议意见中专门提出意见建议。
加强对司法工作监督,助力法治西藏建设。开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及其实施办法、监狱法等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对标法定职责履行,对表法定责任落实,坚决维护法律法规的权威和质效。听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情况工作报告,开展全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专项调研,审议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并组织开展专题询问,助力推进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首次听取审议自治区监察委员会“三化建设”专项工作报告,认真贯彻监察法赋予人大监督监委工作的法定职责。开展全区法院加强刑事审判工作、全区检察机关民事检察监督工作等情况专项调研,并听取审议工作报告。开展自治区“两院”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法院解决“执行难”工作、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法院民事审判工作、检察机关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等情况专项调研,支持和保障司法体制改革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推动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开展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情况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跟踪检查,开展公安机关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促进公平正义情况的专项调研,更好维护公民合法权益。围绕法治宣传教育,听取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区“七五”普法工作情况的报告,开展“七五”普法工作情况专项调研,作出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推进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助力法治西藏建设。
立足增强监督实效,不断创新监督工作机制和方法。把完善工作机制、拓展工作方式作为加大监督力度、增强监督实效的重要抓手,推动人大监督工作守正创新、完善发展。财经领域监督更加全面。重点开展全口径预算审查、全过程预算监督,实现预决算“事前”“事中”“事后”人大全过程参与,实现全流程监管。既听取审议国有资产综合报告,又听取审议企业国有资产、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国有自然资源资产专项报告,实现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全覆盖。连续5年听取审议上一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并连续3年围绕上一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开展满意度测评,推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监督效果明显提升。贯彻党中央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决策部署,稳步推进对地方政府债务的跟踪监督。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更加务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系统性、整体性,统筹做好报告选题。围绕专项工作报告开展前期调研,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形成调研报告印发常委会会议,不断提高审议质量。对重点工作持续开展跟踪问效,督促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吸纳审议意见,切实加强和改进工作。执法检查更加聚焦。五年来平均每年开展6次左右的执法检查,着力改进执法检查的形式与方法,不断促进执法检查提质增效。紧扣法律规定、突出法律责任开展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检查,比如2019年围绕就业促进法及其实施办法开展执法检查,提出意见建议17条,开创我区人大执法检查查找问题新高。注重加强对自治区人大制定的重大地方性法规的执法检查,连续两年对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条例开展执法检查,及时对自治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建设条例开展执法检查,有力推进习近平总书记“加强民族团结、建设美丽西藏”重要指示在我区更好落地见效。注重“前后结合”“立宣结合”,把立法“前半篇”与执法检查“后半篇”有机结合,把立法工作与普法宣传工作有机衔接,推动法律法规广泛普及、家喻户晓。专题询问、专题调研更具针对性。五年来围绕边境地区建设、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民营经济发展、法治政府建设、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国有资产管理等开展专题询问6次,自治区人民政府负责同志和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到会听取意见、回答询问。五年来平均每年开展专题调研11次左右,先后提出300多条工作意见建议,在督促推动改进工作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回首往昔,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正确认识和精准把握人大监督的性质和定位,五年来,围绕40多件法律法规开展执法检查,法律法规检查数量较上一个五年增长40%以上;围绕各族群众急难愁盼,听取审议相关领域工作报告70多个,提出审议意见近300条;开展专题询问6次、满意度测评3次、专题调研50多次,聚焦聚力重点工作打出一套套监督工作“组合拳”,彰显了人大监督的实效和权威。展望前路,自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将牢牢把握新时代新征程的使命任务,守正创新、勇毅前行,在坚定不移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历史进程中,努力创造无愧于党、无愧于人民、无愧于时代的新业绩。
(执笔:拉巴次仁 马伟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