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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以“四个机关”建设为引领 推动新时代人大自身建设向纵深发展

发布时间: 2022-12-25 11:40:50来源: 中国西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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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习近平总书记明确要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成为自觉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机关、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权力机关、全面担负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始终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个机关”的重要论述,从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内在逻辑出发,进一步巩固和拓展了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工作的规律性认识,丰富和拓展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科学内涵、基本特征和本质要求,深刻回答了人大机关是什么样的机关、建设什么样的人大机关、怎样建设“四个机关”等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为新时代西藏人大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西藏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牢牢把握“四个机关”建设要求,持续加强自身建设,切实提升工作水平,不断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转化为治藏稳藏兴藏效能。

  一、坚持以永葆政治性为根本,全力以赴打造合格政治机关

  牢牢把握党的领导这一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根本保证,牢牢把握政治属性这一根本属性,牢牢把握政治机关这一“四个机关”的建设核心,不断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始终站在讲政治的高度看问题,不断将提升政治能力的成效转化为对党忠诚的坚定性、贯彻落实的主动性、谋划工作的预见性。

  (一)自觉做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模范。自觉开展红色教育、党性教育,坚持从中国共产党矢志践行初心使命、筚路蓝缕奠基立业、创造辉煌开辟未来的百年党史,特别是过去五年工作和新时代十年伟大变革中,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忠诚核心、拥戴核心、维护核心、捍卫核心,以实际行动体现对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的绝对忠诚。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西藏重要讲话精神,就“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召开专题研讨会,制定《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关于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西藏重要讲话精神的实施意见》,切实将广大党员干部、人大代表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主干线”上来,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切实把坚定拥护“两个确立”转化为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

  (二)自觉做学深悟透、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典范。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始终在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思想、重要讲话、重要指示上走在前列,始终在牢牢把握其中蕴含的丰富内涵、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上走在前列,始终在结合人大实际、西藏实际贯彻落实上走在前列,真正把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进工作贯穿理论学习全过程各方面。持续在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上下功夫,牢牢把握党中央“九个深刻领会”“七个聚焦”要求,按照自治区党委十届三次全会工作安排,紧密结合国家和西藏发展面临的新战略机遇、战略任务、战略阶段、战略要求、战略环境,以党的二十大精神统领、谋划和推动人大立法、监督、代表等各项工作。坚持和完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制度,及时学习栗战书委员长在西藏调研时的讲话精神,重点围绕地方组织法、立法法、陆地国界法等开展理论学习研讨,切实做到学以致用、用以促学。

  (三)自觉做全面坚持、自觉维护党对人大工作全面领导的示范。深入贯彻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筹备召开九届、十届自治区党委人大工作会议,推动党的领导在人大工作中更加有力、更加具体、更加实在。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特别是反分裂斗争纪律,在大是大非、大风大浪面前提升斗争意识、锤炼斗争本领。针对美国国会通过“2020年西藏法案及支持法案”,及时发声亮剑。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常委会领导同志分赴地市、街道包保督导,各级人大代表不怕困难、冲锋在前,各级人大干部踊跃参战、下沉社区,为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贡献人大力量。建立健全向自治区党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制度,围绕23项重大报告事项清单和程序,向自治区党委请示报告450多次,确保人大所有重大问题和重要工作都在党的领导下进行。

  (四)自觉做推进自我革命、强化自身建设的垂范。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党组高度重视加强党的建设,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把政治标准和政治要求贯穿党的各项建设始终,坚决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把党的建设成果转化为坚持党对人大工作全面领导的自觉,为打造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四个机关”夯实政治基础。紧跟全国人大步伐,设立自治区人大专门委员会分党组,进一步完善党的组织体系建设,不断提升人大常委会党的建设质量,从体制机制上确保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和民族地区干部“四个特别”要求,坚持凭能力用干部、以实绩论英雄,打造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尊崇法治、发扬民主、勤勉尽责的人大工作队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实施办法,深入推进改进作风狠抓落实工作,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加强中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切实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压紧压实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加强西藏人大网站、微信公众号、《人民西藏》刊物等阵地建设和管理,确保意识形态领域绝对安全。

  二、坚持以永葆民主性为载体,全力以赴打造合格国家权力机关

  坚持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通过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支持和保证人民行使国家权力,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确保在各环节都能听到来自各族群众的声音,让全过程人民民主在雪域高原得到成功实践。

  (一)坚持依民意选举,在源头上践行民主。选举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础,是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体现。在自治区党委的领导下,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积极主动做好县乡人大换届选举的指导,制定下发指导意见,依法通过关于县乡人大换届选举时间、县级人大代表名额、县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名额、拉萨山南林芝三市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名额等四个决定,持续优化代表结构。目前,我区市县乡人大代表、县乡直接选出的人大代表比例与全国大致一致,共有41712名,数量较2016年换届增长18.34%,是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在西藏最生动最直接的体现。

  (二)坚持依民意履职,在过程中践行民主。坚持民主集中制,在立法、监督等各项工作中,集体行使职权、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凝聚共识,保证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落实到人大工作各方面全过程,确保制定的法律法规和作出的决议决定“上接天线、下接地气”,画出最大同心圆。坚持开门立法、广开言路,在制定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条例、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建设条例过程中,2019年在北京召开西藏自治区民族团结立法专家咨询论证会,广泛征求全国人大常委会各专工委和主要领导的意见,同时协调中国法学会进行专题论证,开创了西藏地方立法区外咨询论证的先河;2020年,在北京邀请9名部级领导、10名中科院院士和中国工程院院士、4名国家部委相关司局负责人、26名高校专家学者围绕西藏生态文明建设立法工作建言献策,创造了西藏地方立法史上单部法规高规格、高层次咨询论证的新纪录。同时,在区内通过多种渠道,向各族各界各方面分别征集意见1424条、2468条,通过地方立法实践,促进民心更加聚集、民意更加顺畅,让自觉尊法、主动守法、积极用法融入各族群众的日常工作和生活。

  (三)坚持依民意强基,在末梢处践行民主。加强人大代表之家、代表联络站建设,全面提升运行水平,逐步形成了人大代表、选民(选举单位)和人大工作之间良好的互动机制,在党委、政府与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之间架起畅通民意的桥梁。建成代表履职网络服务平台,实现代表议案建议全流程信息化,增强代表反映民意、汇聚民智的积极性,打通全过程人民民主链条。全面推进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打造察民情、聚民智、惠民生的“直通车”,听取群众“原汁原味”的意见建议,不断找准问题、纠正偏差,缩小法治理想与社会现实之间的差距,推动常委会立法工作更好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目前,全区共建成人大代表之家772个,基层立法联系点6个,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触角基本实现全覆盖。

  三、坚持以永葆法治性为抓手,全力以赴打造合格工作机关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锚定“四件大事”“四个确保”,聚力“四个创建”“四个走在前列”履职尽责,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重要职责,推进法治西藏建设,确保人大“四项职权”正确发力方向,谱写好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西藏篇章。

  (一)把握行使立法权的尺度,更好促进发展、保障善治。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坚持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坚守在法治斗争第一线,切实把发挥地方立法实施性、补充性、试验性作用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有机衔接,与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有机衔接,与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精神有机衔接,用法律武器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西藏保驾护航。五年来,审议地方性法规72件次,其中新制定21件、修改45件次、废止6件。批准设区的市报批法规45件次。总的来看,“四个创建”“四个走在前列”地方性法规体系初步建成。

  (二)把握行使监督权的维度,更好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围绕法律法规实施情况、“一府一委两院”工作情况,综合运用执法检查、备案审查、听取审议报告、专题询问、专题调研等方式,推动各国家机关依法行使权力、依法落实责任,实现监督刚性和监督实效统筹提升,以良好的工作成效回应党委部署、社会关切、群众期盼,通过法治进一步改善民生、凝聚人心。五年来,多层次多角度完善监督轨迹,不断推动解决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特别是打通推进“四个创建”“四个走在前列”中热点难点堵点问题,促进西藏高质量发展、政府高效能治理、人民高品质生活。

  (三)把握行使决定权的温度,更好保障民生、改善民生。深入贯彻实施党中央地方组织法,全面贯彻执行党中央关于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的决策部署,制定或完善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和项目制度,明确重大事项范围和重点,围绕“十三五”规划纲要部分指标调整、批准本级决算、财政预算调整方案、那曲撤地设市、机构改革涉及地方性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职责调整问题等,依法审议讨论、作出决议决定、监督贯彻落实,让各族群众都能参与到涉及自身利益的重大决策制定和实施全过程,让决策更加符合民心和民意,确保各族群众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

  (四)把握行使任免权的法度,更好依法任免、落实安排。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依法任免有机统一,健全制度、完善流程,充分发挥人大常委会党组在任命过程中的监督作用,对拟任命人员情况进行充分了解和集体研究,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转变为国家意志,使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人员。五年来,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605人次,圆满实现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人事意图。修订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组织常委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进行宪法宣誓187人次,干部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进一步增强。

  四、坚持以永葆人民性为目标,全力以赴打造合格代表机关

  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主体作用,不断密切同人大代表、人民群众的联系,不断坚持议案建议内容高质量、办理高质量,不断强化服务保障能力、代表履职能力,有效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植根人民群众的显著优势,更好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

  (一)密切联系,巩固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的桥梁纽带。坚持和完善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制度,建立与列席常委会会议的人大代表座谈机制,完善自治区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工作办法,用制度建设的成果将人大常委会、人大代表、人民群众三个主体紧密相连,确保反映情况、听取意见的渠道始终畅通无阻。五年来,常委会主要领导围绕“十四五”规划纲要编制、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事关群众根本利益的问题,先后12次与列席常委会会议的自治区人大代表、基层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座谈,收集汇总代表意见建议并及时转交相关部门办理。

  (二)丰富形式,拓宽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的直接参与。推动闭会期间代表活动经常化、制度化,完善代表参与常委会工作机制,支持代表通过调研、视察等活动了解和收集民情民愿,把人民当家作主具体地、现实地体现在对党和国家事业的广泛参与上。五年来,组织自治区人大代表和县级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500多人次列席常委会会议,组织在藏全国人大代表和自治区人大代表参加自治区国家机关组织的会议和活动并开展专题调研和集中视察,人大代表履职尽责有了更宽阔的履职平台、更广泛的知政渠道。特别是在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脱贫攻坚战等重大事件中,建立健全代表反映群众意见和要求的处理反馈机制,第一时间回应群众期盼。

  (三)强化办理,落实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的具体实践。深入贯彻落实代表建议“内容高质量、办理高质量”和“既要重结果、也要重过程”的要求,加强对代表提出建议的指导,加大对建议办理的督促,提高办理的针对性和时效性,让代表和承办单位的联系从“有来有往”向“常来常往”转变。五年来,共收到1342件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实现沟通率100%、办复率100%,将代表的基层经验、真知灼见不断转化为推动西藏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的真招实招硬招。连续4年会同自治区有关部门对代表提出的30多件建议开展重点检查,2021年对自治区第十一届人大一次、二次、三次会议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办理情况进行“回头看”,不断提升人大代表、人民群众建议办理满意度。

  (四)服务保障,夯实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的履职基础。坚持人大代表主体地位,持续在学习培训、服务管理上下功夫,做到正向激励与制度督促相统一、履职能力与政策保障相统一、发挥作用与落实要求相统一,让各级人大代表敢于和善于代表人民利益,成为西藏各族群众的“代言人”。五年来,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大代表工作的意见、加强和改进自治区人大代表工作的具体措施、加强自治区人大代表履职的管理办法,有效提升全区人大代表工作水平和成效。制定人大代表活动经费管理使用办法(试行),保障人大代表更好履职尽责。修改完善自治区各级人大代表学习培训制度,多次组织在藏全国人大代表、自治区人大代表集中学习培训,积极组织在藏全国人大代表和地(市)县(区)人大负责同志参加全国人大举办的专题学习班,编印发放《人大代表履职手册》7.5万本,让代表肩上有担子、宣传有底子、履职有点子。

  蓝图已擘画,奋进正当时。新时代新形势赋予“四个机关”建设新使命新任务,自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将坚持初心如磐、踔厉奋发,不断书写人大自身建设新篇章,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西藏凝聚力量。(执笔:李韬博 马伟茗)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研究室)

(责编: 陈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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