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西藏统一战线 > 理论研究 > 正文

西藏和平解放70周年的光辉历程与伟大成就

作者: 刘文珍 万金鹏发布时间: 2021-05-28 15:52:55来源: 西藏日报
打印
T+
T-

 

  今年是西藏和平解放70周年。70年来,中国共产党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和西藏实际相结合在雪域高原建立了社会主义制度,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指导下使西藏走上了改革开放的崭新道路,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引下成功走进新时代。70年来,西藏实现了从黑暗走向光明、从落后走向进步、从贫穷走向富裕、从专制走向民主、从封闭走向开放的伟大跨越。

  一、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西藏实际相结合,完成了和平解放、民主改革、成立自治区三件大事

  1949年,随着中国革命胜利和新中国成立,中国共产党开始把解放西藏提上了议事日程,正式提出“进军西藏宜早不宜迟”,并针对西藏的实际情况,采取慎重稳进的策略,确定了和平解放的方针。同时,坚持涉藏问题是中国内政的思想,坚决反对帝国主义和外国势力的干涉。随后,解放军以战促和,取得昌都战役的胜利,彻底打破了分裂主义分子的幻想。1951年2月,西藏地方政府派出和平谈判代表团与中央人民政府谈判。经过双方的不懈努力,于5月23日签订了《中央人民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即《十七条协议》),西藏从此实现了和平解放。

  1959年3月,在国外反华势力的支持下,西藏上层反动集团公开撕毁《十七条协议》,全面发动武装叛乱。中央人民政府提出“边平叛边改革”的方针,领导西藏人民掀起了波澜壮阔的民主改革运动。

  和平解放之初,西藏存在“三面四方”的政治格局。叛乱发生后,1959年3月28日,国务院下令解散西藏地方政府,由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行使地方政府职权。在民主改革过程中,中共中央要求在西藏建立各级政权组织。到1960年底,全区建立了区级政权283个、乡级政权1009个,78个县和8个专区(7个专员公署和拉萨市)建立了人民政权。1961年4月21日,党中央作出指示:“建立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成立西藏自治区。”到1965年8月,西藏的县乡选举工作基本完成,9月1日,西藏自治区成立,标志着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在西藏确立,结束了西藏地方政治形态与国家政治形态不一致的局面,顺利实现了国家主权和政令的统一。

  二、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引领西藏进入改革开放新时期,推动西藏工作取得一个又一个里程碑

  拨乱反正,开拓西藏工作新局面。

  1980年3月,中央召开第一次西藏工作座谈会,提出了西藏工作的中心任务和奋斗目标,确定了“减免放”的政策,即减轻农牧民负担、免征免派购、放宽政策,标志着西藏农牧区经济改革的起步,西藏开始了工作重点的转移。

  1984年2月至3月,中央召开第二次西藏工作座谈会。会议确定了“一个解放,两个转变”的经济工作指导思想。自治区党委、政府在分析问题和统一认识的基础上,制定了“两个长期不变”政策,并且提出“两个为主”的方针。

  1989年10月19日,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召开会议专题研究西藏工作,形成了《中央政治局常委讨论西藏工作会议纪要》。

  1994年7月,党中央、国务院在北京召开了对西藏工作具有重要作用和深远意义的第三次西藏工作座谈会。会议明确,“一个中心、两件大事、三个确保”为西藏工作的长期指导方针,确定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一手抓发展,一手抓稳定,两手都要硬”的加快经济发展的基本思路;提出了逐步建立新体制,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大动力的加快改革开放步伐的基本要求。

  2001年6月,在新世纪之初、西藏和平解放50周年之际,党中央、国务院召开第四次西藏工作座谈会。会议明确了新世纪初西藏工作的指导思想,部署了在新世纪初促进西藏从加快发展到推动跨越式发展、从保持基本稳定到实现长治久安的历史任务,成为改革开放时期西藏工作的第二个“里程碑”。

  2010年1月,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召开,这是在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入关键时期、西藏跨越式发展进入关键阶段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会议对西藏工作指导思想做了进一步丰富和完善。

  三、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西藏进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西藏工作,心系西藏各族人民,着眼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和西藏发展稳定面临的新形势新挑战,创造性提出了“治边稳藏”的重要战略思想,开辟了党治理西藏的新境界。

  理论上的新高度。

  情感上的新关怀。

  实践上的新成就。

  (作者单位:自治区党委党校)

(责编: 陈建国)
相关阅读
 

热点关注更多>>

领导论述更多>>

理论园地更多>>

相关链接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