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 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日前由新华社受权发布。中央台办副主任潘贤掌14日表示,《意见》是中共中央、国务院第一份专门为深化两岸融合发展印发的文件,《意见》的制定明确了福建在贯彻新时代党解决台湾问题的总体方略中的定位、使命和任务,顺应了两岸要和平、要发展、要交流、要合作的主流民意。
国务院新闻办14日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中央台办副主任潘贤掌、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丛亮、福建省委副书记罗东川,介绍《意见》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在介绍《意见》出台背景和重要意义时,潘贤掌指出,福建与台湾隔海相望,地相近、人相亲,对台工作具有独特优势和良好条件。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高度重视发挥福建在对台工作全局中的独特作用,统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将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作为“深化两岸融合发展、夯实和平统一基础”的重大举措。
“目标是在福建全省域基本建成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充分显现福建作为台胞台企登陆第一家园的效应。重点是支持福建充分发挥对台独特优势和先行先试作用,不断完善促进闽台融合发展政策措施,率先落实台胞台企同等待遇,持续增进台湾同胞福祉,让台湾同胞充分感受到‘融合有好处、闽台亲上亲’。”他说。
潘贤掌指出,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决策部署的具体举措。《意见》最大亮点,就是突出“融”这个目标,为台胞台企全面融入福建提供制度保障和政策支持,推进厦金、福马等重点区域融合,推动闽台两地应通尽通、能融尽融。
“这份《意见》的贯彻实施,将为广大台胞在福建学习、工作、生活尽可能提供最大空间、最好条件、最强保障,让大家在最熟悉、最亲切的环境中投资兴业、安居乐业,享受主人一般的参与感、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他说。
潘贤掌说,有媒体评论《意见》“情谊满满、干货满满、信心满满”。相信通过《意见》落地见效,两岸融合发展的政策制度体系将更加完善,闽台人员往来将更加便捷,贸易投资将更加顺畅,交流合作将向更宽领域、更深层次拓展,“两岸一家亲、闽台亲上亲”的社会氛围将更加浓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