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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进先贤赵朴初的政治贡献

发布时间: 2020-05-09 14:52:14来源: 团结报团结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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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朴初13岁时离开安徽太湖老家,到上海求学,就读于东吴大学附中,后考入东吴大学。他与中国共产党的因缘是从同学梅达君开始的。梅达君,安徽宣城人,在学校读书期间,就与中国共产党有所接触,他经常向赵朴初讲中国共产党的故事,还给赵朴初看陈独秀主编的《新青年》。抗战开始后,赵朴初在上海从事援助难民的工作,焦明、朱启銮、周克等一批共产党人,进入难民营协助赵朴初。共产党人救国救民的进步立场,铁肩担道义的坚贞骨气,令赵朴初非常敬重。对于毛泽东、周恩来等中共领导人,更是心久仰之。

  初识周恩来

  1946年6月,中国共产党上海工委在上海马思南路设立周公馆。周恩来与国民党谈判,于7月从南京来到上海,下榻周公馆。也就是在此时,赵朴初见到了十分仰慕的周恩来,对其非凡的举止、才智和精神由衷敬佩。

  早在1946年4月,王若飞、叶挺等人乘坐的飞机失事,上海地下党和进步人士原定在中国科学社举行的悼念活动,被国民党当局取消。赵朴初灵机一动,假借佛教会名义在玉佛寺以超度亡灵的形式举行,由马叙伦主祭,黄炎培、陶行知等致悼词。7月,李公朴、闻一多被特务暗杀,赵朴初再度以佛教会名义在静安寺组织举行公祭活动,周恩来、邓颖超等千余人参加,并对这个温文尔雅、被人称作“赵朴老”的赵朴初留下深刻的印象。

  1948年,赵朴初遵照周恩来的指示,在潘汉年等的直接领导下,接收美国经济合作总署援华物资,将许广平等民主人士送往香港,为解放区购买大量的物品,收容上海难民,为上海解放做了大量的工作。

  应邀参加新政协

  新中国成立前夕,毛泽东、周恩来等中共领导人筹备召开全国政治协商会议。过去与旧传统、旧文化有着千丝万缕联系的中国宗教,在新的社会如何处世立足?

  在参加政治协商会议的人员名单中,宗教界作为一个单位参加,其中赵朴初作为佛教界代表参加,这也让赵朴初更加感到身上所承担的佛教改革的重任。1949年9月,赵朴初从上海到北京参加开国大典,住在六国饭店。赵朴初作为一个虔诚的佛教徒,从年轻时开始茹素,这次进京开会,担心饮食不便,还与夫人陈邦织说到准备吃“肉边菜”。这天,赵朴初进入餐厅吃饭,当他在签到簿上签名时,工作人员说:“您就是赵朴初,这边有素席。”原来,细心的周恩来专门打过招呼,为赵朴初安排了素席。这样一件极小的事情,让赵朴初对周恩来敬佩不已。

  参加全国政协会议期间,宗教界代表讨论了《共同纲领》等三个文件。在《共同纲领》里,确定了宗教信仰自由的原则,赵朴初表示非常满意并坚决拥护执行。1950年5月5日,政协全国委员会宗教事务组召开第二次座谈会,赵朴初参加了会议。组长陈其瑗传达了周恩来对于宗教问题的指示:“我们的政策,是要保护宗教信仰自由。”“政府与宗教的合作,在于政治上一致,而不求思想上的一致,各宗教应在教言教。”

  新中国成立初期,赵朴初在上海任华东局民政部副部长,开展赈济水灾活动,经手的钱财无数。在三反运动中,赵朴初被列为重点核查对象,但结果证明他两袖清风,没有一笔糊涂账。周恩来一直关注赵朴初的情况,当他知道此事后,称赞说:“赵朴初真是国家的宝贝呀!”他打算把赵朴初调到北京做民政工作,但赵朴初认为,自己在宗教工作中更能发挥特长,这也得到了周恩来的赞许。

  发起成立中国佛教协会

  1952年11月4日至5日,赵朴初等20位全国佛教界著名人士发起会议,会议通过了《中国佛教协会发起书》。决定由赵朴初、柳霞·土登塔巴、丹巴日杰、巨赞、周叔迦、李一平、郭朋等人组成中国佛教协会筹备组,赵朴初担任筹备处主任。

  《中国佛教协会章程》是由赵朴初主持起草的,章程草案中没有规定会员制。赵朴初将《中国佛教协会章程》草案呈报中央统战部李维汉部长审阅,又经李维汉部长呈报毛主席批示同意,赵朴初在《关于中国佛教协会发起经过和筹备工作的报告》中阐明了中国佛教协会不设会员制的原因,他指出:“中国佛教协会所联系的既是全国各地佛教徒,它在佛教四众中所起的作用应当是全面的、普遍的,而不应当对佛教四众在名义上、权利上或义务上加以区别。因此章程草案中没有会员制的规定。”从那时起,中国佛教协会不设会员制一直沿袭至今,各级佛教协会历来也不发会员证。

  经过半年的筹备,1953年5月30日至6月3日,中国佛教协会成立会议在北京举行。来自西北、西南、东北、华东、中南、内蒙以及西藏和云南边境地区,包括汉、藏、蒙、满、苗、维吾尔等多个民族的活佛、喇嘛、法师、居士代表120人出席了会议。会议由赵朴初作《中国佛教协会发起经过和筹备工作的报告》,通过了《中国佛教协会章程》和有关决议。从此,中国佛教协会作为全国各地区、各民族、各宗派佛教徒的联合组织诞生了。

  参与新中国首部《宪法》修订

  1953年1月,中央人民政府举行第20次会议,决定成立宪法起草委员会。不久,又成立宪法起草小组,由毛泽东挂帅,陈伯达、胡乔木、田家英为组成人员。

  1953年12月24日,毛泽东率领宪法起草小组的陈伯达、胡乔木、田家英,踏上了南下去杭州的列车。途中,毛泽东就对随行人员提出明确要求:“治国,须有一部大法。我们这次去杭州,就是为了能集中精力做好这件立国安邦的大事。”

  1953年12月27日,毛泽东率领陈伯达、胡乔木、田家英及公安部部长罗瑞卿、中央办公厅主任杨尚昆等人乘专列抵达杭州。这些小组成员中,就有赵朴初在内。

  赵朴初作为“宪法草案讨论新编直属小组”第三组(无党派民主人士、宗教、少数民族)组长,直接参与宪法的讨论、修订。其中第三条第三款“各民族……都有保持或者改革自己的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的自由”一条,赵朴初删除“和宗教信仰的自由”几字。他认为:改革“宗教”可以,改革“信仰”则不妥,并且第八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已有规定。后经毛泽东与其他小组成员商议,同意赵朴初把“和宗教信仰自由”删掉,改为“都有保持或者改革自己的风俗习惯的自由”。

  从1954年3月23日至6月11日,在经过历时81天的讨论和修改后,宪法草案提交全国人民公开讨论的条件已经成熟。

  1954年6月14日,毛泽东主持召开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一致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和《关于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的决议》。
 

  1954年6月15日,《光明日报》发表了赵朴初在喜悦中创作的《我参加了宪法草案初稿的讨论》长诗:

我参加了宪草初稿的讨论,

这一组都是宗教界的人,

有耶稣的信徒,有释迦的弟子,

各自怀抱着信仰的虔诚。

七十岁的老牧师悲欣交集,

平生看够了多少假把戏,

真正人民的宪法终于见到,

真是“朝闻道,夕死可矣”。

其次发言的是一位比丘,

从前是什么权利也轮不到头,

参加宪草讨论,如今出家人也能够,

这件事本身,就说明了信仰自由。

大家认识到自己的责任,

讨论时十分严肃而认真,

一字一句都会引起辩论,

连一个标点也要研究分明。

愈是研究,愈看到它的真实,

没有一句话不切合实际,

斗争的经验,人民的意志,

在这里凝成了简明的文字。

愈是研究,愈看到它的关怀,

照顾到老人,护持着后代,

保证了人民更幸福的将来,

体现了人类最深挚的爱。

(责编: 陈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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