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各方面近一年来的共同努力,目前,自治区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大的框架已基本成型。”12月24日,西藏自治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改革暨组长任职会议在拉萨召开,标志着西藏派驻机构改革在筑“形”方面迈出至关重要的一步,“接下来,最关键最核心的就是赋‘神’”,与会各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纷纷表示,将积极探索、大胆创新,着力补齐派驻监督工作短板,实现“形神兼备”,推动派驻监督提质增效。
党的十九大以来,自治区纪委监委认真贯彻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自治区党委部署要求,持续深化派驻机构改革,不断强化派驻监督,有效提升了派驻监督全覆盖的质量和效果。
“2018年,我们完成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后,赋予派驻机构监察权,实现了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自治区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自治区纪委监委派驻机构领导体制和运行机制日趋完善,建立健全了自治区纪委监委直接领导、统一管理的领导体制及派驻机构“三为主一报告”的工作运行机制,“派”的权威、“驻”的优势得到显著增强。
“部分派驻机构在完成自治区纪委监委‘规定动作’的同时,还‘摸着石头过河’,开展了一些‘自选动作’,对深入推进派驻机构改革具有重要借鉴意义。”据了解,驻自治区民政厅、文化厅纪检监察组探索建立与被监督单位党组(党委)定期会商、重要情况通报、联合监督执纪等工作机制,及时督促被监督单位党组(党委)落实主体责任,研判本部门本单位政治生态,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驻自治区总工会、公安厅纪检监察组持续创新抵近监督有效路径,着力强化与被监督单位党组(党委)贯通协同,通过列席会议、提出意见建议、动态更新廉政档案、开展谈心谈话、在重要节点提前“打招呼”以及进行廉政集体谈话等方式,不断做实做细监督,等等,使派驻机构的职能作用得到有效发挥。2020年以来,各派驻机构处置问题线索666件次,运用“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310人次。
然而,随着形势任务的不断发展,派驻监督不够协调、不够适应的地方也逐步暴露出来。10月18日,西藏纪检监察网发布了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原党委书记、副厅长永吉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消息,引发广泛关注。2015年以来,自治区纪委监委相继查处了洛松次仁、索朗群佩、王锦河、扎西江措、赵世军、永吉等6名厅级干部,其违纪违法行为多集中发生在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任职期间,时间跨度长、涉案金额大,“但其派驻机构抵近监督的优势却没有充分发挥出来,一直停留在有没有开会发文等面上监督,实质性的问题线索却发现不了。”自治区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说。
为充分发挥派驻监督体制机制优势,推动派驻监督高质量发展,自治区纪委监委前不久对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职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发现一些派驻机构在具体工作中还存在抓不住重点、张不开嘴、抹不开面子等不会监督、不敢监督、不愿监督的问题。
“一说强化监督就直接参与到具体工作中,一说聚焦主业就站在一边远离监督事项。”调研发现,少数派驻机构把握不准“监督的再监督”定位,容易出现监督要么越位、要么缺位的两种“极端”;有的派驻机构盯“关键少数”聚焦不够,不善于从业务问题审视背后的政治偏差,且对其他综合监督单位监督投入精力和时间相对较少,存在监督盲点、空白点;个别派驻机构在处置问题线索、查办案件等方面存在查不实、办不好的问题,特别是“后半篇”文章做得不够到位,整改“手电筒”只照别人不照自己,“区直单位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后,相关党组(党委)都举一反三做了警示教育工作,但其派驻机构却没有从自身角度去反思和整改”;对口联系监督检查室对派驻机构工作的联系指导还不够规范,有的指导过细,从问题线索处置到审查调查再到案件定性处理“一条龙服务”,导致审核批准程序繁杂、办理时间过长,派驻机构相关工作进展缓慢,有的则比较“粗线条”,深入派驻机构了解情况不够,纸面研判多、实地发现问题少,等等。
“发现问题只是第一步,关键要解决问题。”2020年下半年以来,自治区纪委监委把驻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作为深化派驻机构改革试点单位,通过整合人员力量,明确职责权限,优化派驻机构设置,为派驻机构依规依纪依法履职用权提供坚强保障。
11月4日,新驻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纪检监察组正式组建,该纪检监察组不仅人员编制增加了75%,还下设1个综合室、3个纪检监察室等4个内设机构,负责综合监督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水利厅、水利电力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等4家单位,共有监察对象14900余人,其中正式干部职工10000余人,聘用人员4800余人;党员干部4300余人,其中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300余人,被监督单位不仅范围广、对象多,且资金密集、权力集中。
“进驻以来,我们坚持监督什么学什么,及时找准工作的切入点,坚持系统思维,建立完善分片负责、分工协作,责任传导、高位推动,会商通报、深入交流,协同联动、闭环监督等六项制度机制,推动综合派驻工作开好头起好步。”驻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纪检监察组组长刚晋美表示,将进一步把派驻机构改革与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这个主题主线紧密结合起来,不断聚焦主责主业,紧紧围绕监督精准化、办案规范化、队伍专业化、体制机制标准化等要求开展工作,不断擦亮派驻监督探头,真正把改革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
“‘大刀阔斧’的改革后,虽然派驻机构数量有所减少,但机构编制却大幅增加。”自治区纪委监委深改办负责人介绍,自治区纪委监委全面吸纳驻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纪检监察组改革试点的好经验好做法,在职能相近、职责相关、业务相通的被监督单位共同设立一个综合派驻机构开展监督,把派驻纪检监察组从原来的31个调整为22个,不仅使派驻监督对象进一步聚焦,还使派驻监督力量进一步优化。同时,对标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派驻机构改革做法,此次改革首次在综合派驻机构设置综合室、监督检查室等内设处室,“无疑将使派驻机构内部分工更加科学、职责划分更加明确、协作配合更加有序。”
“这些违纪违法党员干部的教训非常惨痛。”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党委书记、副厅长达瓦欧珠表示,将在新驻交通运输厅纪检监察组的监督督促下,深刻汲取索朗群佩、王锦河、扎西江措等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教训,主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一步抓好以案促改、以案促治、以案促建等工作,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