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喀则市南木林县职教中心原校长次旺罗布利用职务之便,套取‘三包’经费、侵占扶贫项目资金132万余元……”近日,区纪委监委“雪域清风”微信公众号发布三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通报,持续严明扶贫工作纪律、深化专项治理,强力推动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任务落实落地。
我区是“三区三州”深度贫困地区中唯一的省级集中连片特困地区,落实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整改任务是党中央交给我区的政治任务,是发现解决问题、推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有力抓手。
近期以来,自治区纪委监委根据《中央第三巡视组关于对西藏自治区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的反馈意见》精神和自治区党委部署要求,提高政治站位,自觉对标对表,强化政治担当,结合职能职责制订《自治区纪委监委关于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反馈监督责任意见整改措施及任务分工方案》,明确4个方面16项整改措施,16项整改任务已完成整改10项,正在整改6项,整改完成率62.5%,坚决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真改实改、全面整改,以监督检查的实际成效,保障全区如期高质量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
自治区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唐明英介绍:“巡视监督要取得实效,必须强化整改落实、举一反三,督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格落实整改监督责任,以脱贫攻坚问题清单、监督清单、线索清单、整改清单‘四清单’为抓手,开展精准监督。”今年4月初,自治区纪委监委机关、自治区扶贫重要职能部门抽调24名同志,成立4个督导检查组,分别由4名厅级领导带队,通过查阅台账、座谈访谈、实地查看、走村入户等方式,对7个地市、43个县(区)、71个乡镇(街道),以及部分地市、县(区)直扶贫重要职能部门开展监督检查,发现问题295个、问题线索16件;7地市纪委监委参照自治区纪委监委做法,同步对74个县(区)开展为期20天的全覆盖监督检查,发现问题1076个、问题线索45件。
“部分派驻纪检监察组对驻在部门履行脱贫攻坚责任没有开展实质性监督,‘探头’作用发挥不够好,存在‘踢一脚挪一步’的现象。”针对中央巡视“回头看”反馈的该问题,由自治区纪委监委分管常委分别对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厅、住建厅纪检监察组组长进行约谈,督促3家派驻纪检监察组充分发挥“监督的再监督”作用,认真排查监督单位扶贫领域存在的问题及线索;各派驻机构深刻剖析,自查问题,狠抓整改,驻自治区商务厅纪检监察组强化责任传导,就商务厅党组连续3个月未移送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及线索,对分管商务扶贫工作的班子成员进行提醒谈话……
自治区纪委监委紧盯中央巡视“回头看”反馈的具体问题,落实整改监督责任,督促责任主体,狠抓问题整改。“芒康县未考虑技术和管理方面原因,未对当归种植规模进行科学论证和试种,种植的2188.2亩当归成活率不足28%,造成经济损失238万元。”针对该问题,自治区纪委监委督促昌都市对芒康县启动问责。昌都市责令芒康县停止当归种植,芒康县政协副主席、农牧局局长扎某因不正确履行监管职责等问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在全市范围内点名通报。
收到那曲市有关部门负责人未经集体研究,个人决定1.2亿元集中搬迁项目承建单位的问题线索后,自治区纪委监委直查直办,对原那曲地区住建局党组副书记、局长,那曲城投公司原总经理、董事长杰某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由任命机关对其作出免职处理。
“2020年以来,山南市纪委监委已督办扶贫领域问题线索3件,审理扶贫领域问题案件14件,督促各县(区)纪委监委整合乡(镇)纪检监察力量,探索建立协作检查、协同办案机制,着力提升基层纪委监委执纪问责能力。”山南市纪委副书记马文清介绍,山南市纪委监委严格执行《西藏自治区纪委监委线索管理和处置办法(试行)》,对问题线索管理情况进行日常督办和专项督办,动态掌握处置情况,每季度汇总、核对一次。
同时,自治区纪委监委对照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每月调度地市委、区直单位党委(党组)整改责任落实、整改工作进度、整改成果成效,实行清单化管理、逐件对账销号,进一步推动各级党委和相关职能部门落实整改责任。
“下一步,自治区纪委监委将督促各级各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紧紧盯住老问题、及时发现新问题,集成整改、一体整改、持续整改,巩固深化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成效。”自治区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龚会才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