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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届区党委第七轮巡视移交立行立改事项及整改情况(一)

发布时间: 2020-05-29 10:09:06来源: 西藏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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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区党委统一部署,九届区党委第七轮巡视共派出12个巡视组,对拉萨市和城关区等20个县(区)开展常规巡视。巡视期间,巡视组围绕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矛盾焦点比较突出特别是违反群众纪律、侵害群众利益的具体问题,确定立行立改事项并及时移交被巡视地区整改。截至5月18日,第一批立行立改事项及整改情况如下:

  一、区党委第一巡视组移交立行立改事项及有关市、县(区)整改情况

  事项一:截至2020年4月,拉萨市仍有153名长期病假人员,存在小病大养、病假审批不严格、长期“泡病号”问题,其中当雄县委原常委、政法委书记曹勇同志受处分后以生病为由长期不上班。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中共拉萨市委组织部关于对区党委巡视反馈全市长期病假人员管理有关问题进行立行立改的通知》(拉组发〔2020〕53号),对全市长期病假人员153人全面起底清仓,认真筛查处置。二是对病情较轻或未能提供三级甲等医院证明的22人,责令限时返岗,目前已有15人返岗;对病假不满一年,暂未达到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的43人,进一步严格规范病假审批;对本人提出辞职申请的3人,正在按照相关程序办理手续;对已提供三级甲等医院病情证明,因健康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84人统一安排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三是责令当雄县委就曹勇一事认真整改,曹勇将于5月26日返岗。

  事项二:拉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城东大队民警袁野、拉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城东大队辅警赤列朗杰、拉萨市政府办公室工作人员刘昆明、拉萨市政府副秘书长李俊佑、拉萨市委组织部副部长杨栋章、拉萨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原局长格桑等6名同志公车私用。

  整改情况:一是对上述6名同志给予相关处理:给予袁野取消预备党员资格、政务记大过处分;解除赤列朗杰劳动合同;给予刘昆明记过处分;对李俊佑进行诫勉谈话,向江苏和北京援藏指挥部通报相关情况;给予杨栋章党内警告处分;给予格桑党内严重警告、政务降级(降一级工资)处分,并予以免职。二是印发《在全市开展公车私用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拉纪发〔2020〕8号),开展公车私用专项整治,完善相关制度,全面加强管理。三是开展日常监督4次、专项检查5次,未发现新的公车私用问题。下一步,将采取明察暗访、每周随机检查、专项检查等形式开展常态化监督,并将有关问题予以通报曝光。

  事项三:通讯补助等津补贴执行标准与自治区标准不一致。

  整改情况:废止《关于规范拉萨市干部职工正常福利发放工作的实施方案(试行)》(拉委厅发〔2015〕40号),根据《西藏自治区本级公务通讯补贴管理办法》并经自治区财政厅同意,印发《关于规范拉萨市干部职工正常福利发放工作的实施方案》(拉委办发〔2020〕22号),从2020年6月1日起规范通讯补助等津补贴执行标准。

  事项四:城关区商砼购置项目兑现分红不及时,2019年分红资金截至巡视组进驻前仍未分红。

  整改情况:城关区为建档立卡群众330人每人分红4350元,为低收入群体6户18人每人分红4025元,为恩惠苑跨县(区)592户建档立卡群众按户均500元落实分红资金,为3户跨县(区)搬迁户按户均1000元落实分红资金。

  事项五:城关区净土公司、城发公司、城顺公司借用财政资金未及时还款,三家公司还款协议明确2019年开始还款,但至今未履行还款协议。

  整改情况:城关区净土公司已在5月8日还款500万元,城顺公司已在5月14日还款50万元,城发公司已在5月15日还款2058.89万元。后期城关区将加强工作管理,完善工作制度,确保借出资金按时收回。

  事项六:城关区夺底街道办事处违规使用党建经费。

  整改情况:一是夺底街道明确对违规使用的党建经费从2020年街道及所涉村居运行经费中支出;二是明确党建工作经费统一由街道财务所代管,建立党建经费工作财务管理制度;明确街道党建专职书记、各村党支部书记为专门管理人员,对党建工作经费管理使用负责。

  事项七:城关区木如寺管委会值班室“佛牙舍利”与习近平总书记照片同放在一起。

  整改情况:城关区委、政府相关部门立即开展调查,寺管会召开会议就此情况对值班人员进行了通报批评,领导班子在会上做深刻检讨,明确严格落实寺庙管理制度,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事项八:城关区扎基东路扎基寺斜对面下水道堵塞,给周边群众生产生活带来诸多不便。

  整改情况:已联系城投洁达公司,调用专用车辆设备对堵塞管道进行了疏通。

  事项九:西藏永同劳务有限责任公司、拉萨泰颐集团、拉萨城投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华勤公司拖欠城关区白定村二组村民2874.57万元工资长达4年,截至2020年5月6日,拖欠问题仍未解决。

  整改情况:目前,泰颐集团已支付360万元,还有约270万元待解决;华勤公司于4月18日支付拖欠运输费3万余元,还有约16万元待解决;其他公司拖欠费用还在积极争取中。下一步,城关区将在做好群众思想工作基础上,加大对接力度,积极解决拖欠工资问题,仍无法解决的将寻求司法途径解决。

  二、区党委第三巡视组移交立行立改事项及有关县(区)整改情况

  事项一:曲水县才纳乡智能连栋温室、曲水县中藏药材种植基地建设等扶贫产业项目运营主体未与当地政府或行业部门就贫困户扶贫效益联结机制签订任何书面协议或合同。

  整改情况:按照《曲水县扶贫产业项目利益联结机制》(曲脱贫指〔2020〕3号)内容,县扶贫办已经与县净土公司签订关于才纳净土产业园智能连栋温室和曲水县中藏药材种植基地建设2个项目的分红协议。同时,曲水县全面排查扶贫项目利益联结机制的签订情况。

  事项二:曲水县未按照《曲水县整治“等靠要”工作方案》,落实“建立‘懒汉’重点帮扶一户一策”工作。

  整改情况:曲水县扶贫办制发《关于做好懒散人员排查及制定帮扶措施的通知》,各乡(镇)对辖区内建档立卡贫困户存在“等靠要”思想的懒散人员进行全面排查。经排查,共发现2名懒散人员,分别指定了帮扶责任人,强化思想教育引导,并按要求制定了一户一策。同时,曲水县持续开展“志智制”三扶工作,引导群众依靠自己双手创造今生幸福生活。

  事项三:曲水县科技苗圃项目未支付管理员误工费18万元,拖欠时间长达6年以上。

  整改情况:巡视组转县信访局了解核实,上访人反映情况属实,经双方协调,已支付管理员误工费18万元。

  三、区党委第六巡视组移交立行立改事项及有关县整改情况

  事项一:群众反映加查县自来水公司生活饮用水水质不达标。

  整改情况:一是将县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报告通过加查县人民政府网站和县城政务中心环境质量状况监督公示栏及时公示;二是对县城生活饮用水水池进行全面淘沙和消毒。

  事项二:群众反映加查县城个别公厕未开放。

  整改情况:加查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已将县城区域修建好的公厕全部对外开放。

  事项三:群众反映2017年施工队拖欠加查县洛林乡伦麦村民工工资及运输费1万元。

  整改情况:县信访局已向施工队老板讨回民工工资及运输费1万元,村民也向巡视组反馈收到1万元。

  四、区党委第七巡视组移交立行立改事项及有关县整改情况

  事项一:拉林铁路项目部拖欠民工工资。

  整改情况:5月6日下午,经米林县委协调,中铁十七局五公司将拖欠的222092元(确认后核发工资)工资全部发放。

  五、区党委第八巡视组移交立行立改事项及有关县整改情况

  事项一:工布江达县教育局违规借调教师。

  整改情况:县教育局立即召开班子会议研究整改措施,按照“三定”规定,认真梳理工作职责和任务,将原先设立的15个科室减少为8个;36名借调人员中28人于近期完成交接后返回原单位工作,8人因工作需要,根据相关文件规定继续借调。

  六、区党委第九巡视组移交立行立改事项及有关县整改情况

  事项一:波密县易贡乡藏药浴项目资金22万元未落实。

  整改情况:县卫健委及时联系第八批广东援藏工作队争取援助资金539250.05元,在原来的资金基础上增加剩余资金(追加后资金为59万元),现已安排专人完成项目所有前期手续工作。

  事项二:波密县个人往来账未及时清理。

  整改情况:截至目前,长期挂账金额总计31480939.47元,已冲账4875964.76元,剩余26604974.71元资金正在进行追缴。

  事项三:波密县个别干部违规占用周转房,问题久拖不决。

  整改情况:目前,9名干部已经清退,剩余6名干部正在清退。

  事项四:波密县非特种车辆安装警报器,特种车辆在非紧急情况下使用警报器。

  整改情况:目前,在县纪委监委督促下,已拆除全县11辆公务用车违规安装的警灯警报,县公安局共查处2起非特种车辆安装警报器违法行为。

  事项五:关于波密县超出财政报销标准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将超出标准资金退回国库。

  事项六:波密县扎木村委会门前道路污水横流,城关派出所(扎木镇政府)门前道路路灯从未启用,住户污水无法排入市政主管道,对群众生活造成不便。

  整改情况:一是扎木村5月15日前完成管道铺设和清淤试水并恢复道路。二是桑登路路灯改造现已纳入即将实施的林芝市波密县县城市政道路建设项目。该项目前期工作已完成,正在进行初步设计完善,预计今年年底开工建设。三是波密县县城住户污水支管建设现已纳入波密县县城排水防涝建设项目。项目前期工作已完成,预计2020年下半年开工建设。

  事项七:波密县老桥对面城市基础设施维护不及时,窨井盖质量较差,破损较多,存在安全隐患,群众反映强烈。

  整改情况:截至5月12日,破损窨井盖已全部更换,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对县城范围内的窨井进行安全隐患排查。

  事项八:波密县进城入口未设置禁止机动车鸣笛提示牌,过往车辆随意鸣笛,与“静好波密”主题不符。

  整改情况:县委安排县公安局开展城区机动车鸣笛违反行为专项整治。

  七、区党委第十巡视组移交立行立改事项及有关县整改情况

  事项一:丁青县委、政府会议多、时间长、内容重复。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审批,精简会议数量。实行会议计划制度,严格控制会议数量;参会人员相同或工作交叉的,多会合一召开;能以文件部署的工作,尽量不召开会议;能以开小会、短会解决问题的,不召开大会。二是严控规模,提升会议效果。三是提前酝酿,提高会议质量。遵循务实高效原则,会前计划、酝酿会议议题,加强会议的统筹整合;能以电话、传真、函件、网络等形式完成工作任务或能以书面形式征求意见建议的,原则上不召开会议。

  事项二:类乌齐县直部门微信工作群众多,存在泄密隐患,相关职能部门对工作群缺乏有效监管。

  整改情况:相关职能部门通过自查和清查,共摸排工作群227个、QQ群1个,根据工作需要其中65个工作群已进行清理,并就今后微信群提出具体要求。

  事项三:类乌齐县干部周转房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共清理无人认领周转房50套,根据实际重新进行分配;并对公有住房租金标准进行调整,严格按照自治区有关规定收取,同时加大日常监管力度。

  八、区党委第十一巡视组移交立行立改事项及有关县整改情况

  事项一:比如县茶曲温泉项目拖欠务工费3.52万元。

  整改情况:已于2020年4月30日将拖欠款全部解决。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以上立行立改事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联系区党委巡视办一处,联系方式:6324163。

(责编: 陈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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