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卫东在自治区纪委常委会理论学习中心组2020年第四次学习会议上强调
带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履行好协助职责和监督责任
4月3日,自治区纪委常委会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文传达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自治区党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王卫东出席会议并作辅导讲话。
王卫东指出,开展全区脱贫攻坚监督检查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重大举措。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原原本本地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紧紧围绕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大局和中央专项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认真组织开展监督检查,推动问题全面整改、彻底整改,巩固好脱贫攻坚成效。
王卫东强调,《规定》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制度保障和实践遵循。全区各级党委(党组)要坚持把学习贯彻《规定》作为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的重要抓手,书记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搞清楚落实主体责任应当抓什么、怎么抓,种好自己的“责任田”。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带头落实主体责任,认真履行好协助职责和监督责任,通过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提出意见建议、监督推动党委(党组)决策落实等方式,推动两个责任贯通协调;要盯住下级党委(党组)特别是书记这个“关键少数”,对照《规定》一条一条检查,坚决纠正学习贯彻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确保主体责任落实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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