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自治区纪委监委会同自治区教育厅、发展和改革委、卫生健康委、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公布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专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第二批工作成果,分别是:
在解决贫困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孩子辍学问题方面。截至目前,全区12062名失学辍学人员已全部销号,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中1542名失学辍学人员全部劝返学校。
在解决招生环节损害教育公平问题方面。区教育厅、区民政厅、区人社厅等有关部门对全区7地(市)辖区内所有校外培训机构进行摸排检查,共排查全区中小学补习、公务员培训和艺术类培训等校外培训机构共59所,实现全覆盖,发现问题培训机构20余个,提出限期整改意见22条,下达专项整改通知书15份,收缴办学许可证3家,现已全部按要求整改完毕。
在解决易地搬迁入住率不高,为搬迁而搬迁,产生新的矛盾问题方面。坚持政府引导、群众自愿、积极稳妥方针,统筹新型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对26.6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施易地扶贫搬迁。截止到2019年10月底,全区易地扶贫搬迁累计完成投资188.4亿元,占计划总投资的95%,住房竣工面积603.24万平方米,占计划住房建筑总面积的97%,已搬迁入住57762户254101人,占计划总搬迁人数的95%。
在解决医疗费用报销难、报销慢问题方面。严格落实报销时限,要求全区各级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在接收参保人员提交的完整且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报销资料后,自正式受理之日起计算,须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结算及待遇支付工作;积极协调医保信息系统维护商、定点医药机构,自2019年9月1日起,实现区内异地就医购药即时结算;委托国有商业银行直接支付参保人员住院报销费用,减少由参保人员所属单位转移支付等中间环节。
在解决我区慢性病、特殊病参保人员“看病难”“开药难”“多次跑”问题方面。及时调整医保门诊特殊病治疗期限和用药时间,将原门诊特殊病每次治疗期限不超过180天调整为360天,用药时间不超过15天调整为180天。
在解决贫困地区乡村缺医疗卫生机构、缺合格医生问题方面。消除11个乡镇没有乡镇卫生院、81个村没有村卫生室、215个乡镇卫生院没有合格执业(助理)医师的现状。加大对昌都、那曲、阿里三个试点市地10县96个乡镇基层巡回诊疗工作的指导力度。截止到10月,全区共组建团队46个,开展基层巡回诊疗183次,巡诊100165人次,开展宣传咨询活动269场次;为全区3个试点地(市)的50个乡镇配备了总价值1690万元的50辆基层巡回诊疗车,并于10月28日完成交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