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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西藏自治区非公有制企业和商(协)会行业党委召开2021年第二次全体会议

发布时间: 2021-05-13 09:12:30来源: 区工商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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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11日,中共西藏自治区非公有制企业和商(协)会行业委员会2021年第二次全体会议在区工商联403会议室举行,区工商联党组成员、副主席,中共西藏自治区非公有制企业和商(协)会行业委员会副书记陆红军主持会议并讲话。在拉萨的全体行业党委委员及组织建设处工作人员参加。

  会议传达学习了《西藏自治区共产党员不信仰宗教行为规范(试行)》,研究审批了成都金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西藏分公司等11家会员企业和商(协)会成立党组织的请示;研究审批了西藏四川商会党委选举结果的请示、中共西藏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党委所属第一、二党支部书记改选的请示、拉萨格拉丹东酒店党支部更名并调整支部书记和西藏藏游林芝分公司党支部书记调整的请示;研究通过了次仁央金等9名2020年入党积极分子吸收为预备党员和孙会莎等16名预备党员转正的请示;研究决定给予西藏自治区藏红花产业开发商会党支部石承丽开除党籍的处分。

  行业党委副书记陆红军主持会议时就做好行业党委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抓好党史学习教育。根据区党委两新工委要求以及区工商联党组的安排部署,行业党委办公室要继续抓好党史学习教育监督指导,让所属两新组织党组织都要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以良好的精神风貌迎接中国共产党建立100周年。二是提高党组织覆盖率。行业党委办公室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继续深入企业实地督导,指导符合党组织建立条件的尽快建立党组织,暂不具备党组织建立条件的,发展入党积极分子,为建立党组织创造条件。同时,要抓好商会党建工作,全面落实“商会组建与党组织成立同步实施”的工作要求。三是严把党员教育管理。部分非公企业党组织作用发挥不充分,组织力薄弱,工作体制机制不够完善,导致对党员的教育管理不力,出现了一些违法违纪现象。行业党委办公室要加强与企业党组织的沟通,加强纪律管理,提高党员政治觉悟,明确党员不得信仰宗教,不得触碰法律底线。

(责编: 陈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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