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上半年以来,日喀则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按照市委统战工作会议总体部署,锚定“四件大事”、聚力“四个创建”,改进作风狠抓落实,深入践行市委“四敢”要求,大力推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一是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深入开展“1+3”宣传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识宣传教育),以“我们的节日”为主题的各民族联谊交友系列活动,累计开展600余场次。
二是推进创建提档升级。大力实施“四大工程”“六项行动”,组织18县区民族领域干部开展1次综合考评、互观互学、互检互评工作;启动多民族和谐街道(社区)、多民族和谐家庭、城市民族工作服务优秀集体(个人)、城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优秀窗口评选工作;组织县区民委系统干部开展中央民族工作会议贯彻落实和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互观互检工作。
三是促进交往交流交融。大力实施青少年交流计划,团市委向国家申报青少年交流计划项目1个,组织学生外出交流100人,教育系统组织学生60人;制定《日喀则市共建社区民族团结一家亲行动方案》,多次指导桑珠孜区幸福社区和吉培社区打造互嵌式社区工作,亚东县完成2个互嵌式社区打造任务;组织19名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参加“高原红石榴”少数民族参观团,增进不同地区、不同民族间的相互了解;做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工作,联合开展农牧民国家通用语言演讲比赛。
四是落实惠民利民举措。深入实施兴边富民行动,加强项目的跟踪督查和资金使用监管4次;加大民贸民品企业优惠政策的宣传力度,组织申报“十四五少数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企业”15家;持续深化政务便民服务,公开民族成份变更业务受理地点和咨询电话,进一步畅通便民服务渠道,服务群众9次。
五是有效防范化解风险。主动防范已化解的涉民族因素风险,开展摸排工作4次。按照7+1工作落实台账管理、清单化化解各类涉民族因素矛盾纠纷,全力确保实现涉民族因素案事件“零发生”的目标。
六是提升民族事务治理水平。把民族事务纳入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融入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范畴和城市综合治理体系,注重加强对各族流动群众的管理和公共方服务供给,依法保障各民族合法权益。把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与民族工作法律法规的普法结合起来,开展民族法规政策的宣传教育8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