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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和创新寺庙管理迎来我区藏传佛教发展的春天

作者:珠康·土登克珠 发布时间: 2016-08-24 20:58:11 来源:西藏佛教网

  自治区政协副主席、中国佛教协会西藏分会会长、西藏佛学院院长珠康•土登克珠

  中央四代领导集体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都历来非常关心西藏工作。历届自治区党委、政府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对西藏工作的一系列方针政策,西藏的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自治区党委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治国必治边、治边先稳藏”的重要战略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俞正声主席“依法治藏、长期建藏、争取人心、夯实基础”的重要战略思想,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推进西藏进入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新阶段,迎来了我区藏传佛教发展的春天。 一、西藏加强和创新寺庙管理取得显著成效。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我区藏传佛教工作,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和国家管理宗教事务的法律法规。2011年9月,自治区党委、政府作出了加强和创新寺庙管理的决定,建立健全寺庙管理长效机制。一是在寺庙开展建管理机构、建党组织、建领导班子、建干部队伍、建工作职能、建长效机制“六建”工作,选派优秀干部进驻全区寺庙。寺庙管委会和驻寺干部履行教育、管理、服务三项职能,受到了广大宗教界人士和寺庙僧尼的拥护和欢迎。二是驻寺干部开展了与一至几名僧尼交成朋友,开展一次家访,办一件实事,建一套档案,畅通一条联系渠道,形成一套管委会、寺庙、僧尼家庭协调联动管理机制的“六个一”活动。驻寺干部同僧尼结对子、交朋友,交流谈心,及时了解僧尼所思所想、所盼所求,解决僧尼的实际困难,维护僧尼的合法权益。三是开展和谐模范寺庙暨爱国守法先进僧尼创建评选活动,区地县三级每年表彰和谐模范寺庙和爱国守法先进僧尼,受表彰的僧尼在政治上得到了荣誉、精神上受到了鼓励、生活上得到了补助,切身体会到了党和政府的关怀,进一步调动了僧尼爱国守法的积极性,促进了寺庙和谐、社会稳定。四是开展弘扬历代高僧大德“爱国爱教、遵规守法、弃恶扬善、崇尚和谐、祈求和平、造福信众”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爱国为前提、守法为保障、爱教为目的,引导僧尼辨是非、找差距、明方向,以信为本、以戒为师,潜心修学、精进学识,增强修持、修身立德,坚决抵制和反对十四世达赖集团的渗透破坏。五是组织高僧大德到重点寺庙和边远寺庙开展爱国爱教宣传服务活动,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寓政策法律宣传于讲经说法之中,对藏传佛教教义教规作出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阐释,推动藏传佛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六是加强活佛转世管理,牢牢掌握主动权。去年以来,进一步加大活佛转世灵童的寻访认定坐床管理工作,经政府批准认定的转世灵童得到信教群众的拥护和认可。 二、利寺惠僧政策暖僧心。自治区党委、政府把落实利寺惠僧政策作为改善民生、争取人心的重要工作狠抓落实。在寺庙实施有领袖像、有国旗、有报纸、有文化书屋、通路、通水、通电、通讯、通广播电视的“九有”工程,公共服务到了寺庙,先进文化进了寺庙。在全区在编僧尼落实了医疗保险、养老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并每年免费为僧尼进行一次健康体检。政府投入大量资金维修和保护寺庙文物,补助资金维修和改善僧舍。通过落实利寺惠僧政策,使寺庙僧尼与城乡居民享受同等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寺庙僧尼感受到了社会主义制度的无比优越性,享受到了公民的一切待遇,也享受到了改革开放的成果。近年来,全面改善了寺庙基础设施及周边环境,为寺庙僧尼遵规守法、安心修行、弘扬佛法解除了后顾之忧,使广大僧尼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赢得了寺庙僧尼的广泛赞誉。 三、宗教界代表人士的作用得到发挥。自治区党委、政府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藏传佛教代表人士培养的意见,实施百名高僧大德培养工程,大力培养爱国爱教藏传佛教代表人士。陈全国书记、白玛赤林主任、洛桑江村主席等自治区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带头亲自做宗教界代表人士的工作,与宗教界代表人士广交深交朋友,特别是陈全国书记把宗教界代表人士邀请到家里做客,使宗教界代表人士深受教育、倍受鼓舞。中国藏语系高级佛学院培养了一批爱国爱教的宗教界代表人士。西藏佛学院及其分院正在培养一批爱国爱教的高僧大德和活佛。我区宗教界代表人士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拥护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与十四世达赖集团划清界限,揭批十四世达赖集团政治上的反动性、宗教上的虚伪性、手法上的欺骗性,带领寺庙僧尼、引领信教群众反对分裂,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为实现长治久安作贡献;引导信教群众发展生产、改善生活,将智慧和力量凝聚到推进跨越式发展上来。 四、佛教协会作用得到充分发挥。自治区党委、政府和陈全国书记高度重视佛教协会工作,组建了中共中国佛教协会西藏分会党组,机关成立了党支部。2014年佛协换届时,正副会长由上届的14名增加至21名,常务理事由69名增加至83名,理事由224名增加至303名。在活佛转世灵童寻访认定、僧尼资格认定、经师资格认定、真假僧尼甄别等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中,佛教协会的地位和作用尤为重要。中国佛教协会西藏分会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发挥联系、团结、教育、服务宗教界人士、寺庙僧尼和信教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紧密配合政府执法主体部门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和寺庙管理;印制发行《甘珠尔》大藏经,抢救刻制《丹珠尔》木刻板,保护和弘扬藏传佛教优秀传统文化;加强对外交流和宣传,探索了挤压十四世达赖集团在境外宗教活动空间。 在中央的亲切关怀下,在中央统战部、国家宗教事务局、中国佛教协会的领导指导下,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目前西藏宗教和睦、佛事和顺、寺庙和谐,是西藏和平解放以来藏传佛教健康发展的最好时期。下一步,我们要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做好中国佛教协会西藏分会的各项工作,绝不辜负党中央和各族人民的期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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