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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发挥西藏佛学院阵地作用
培养符合“四条标准”的爱国爱教僧才
西藏佛学院 洛桑当曲
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自治区党委、政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政策,极大改善了我们的学习修行条件。我们要自觉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高举爱国爱教旗帜,顺应时势潮流,学习好传承好十世班禅大师始终不渝的爱国情怀,理直气壮揭批十四世达赖和达赖集团利用宗教产生的负面影响,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推动藏传佛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西藏佛学院实现了佛学教育、文化学习、政治学习和法治学习相结合,传统学经模式与现代教育体系相衔接,使僧尼培养模式、培养内容、培养效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现代化。集中对补充吸收新僧尼和学习条件相对较差的偏远地区寺庙僧尼的法制教育、品德教育、文化教育、宗教教育。
培育优秀僧才是藏传佛教发展的重要基础。作为一名经师,承担着佛学院教书育人的重任,其知识结构、思想水准、情感意志等都能很大程度地对学员身心健康,起着很强的示范和导向作用。积极发挥藏传佛教在党和政府与信教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把信教群众的智慧和力量引导到发展生产、勤劳致富、改善生活上来,过好今生幸福生活。
作为宗教界人士和藏传佛教的传承者,要坚持藏传佛教中国化方向,培养符合“四条标准”、符合时代进步要求的藏传佛教优秀僧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