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党委统战部版权所有 藏ICP备18000039号-1
藏公网安备 54010202000133号
8月26日,中国佛教协会西藏分会召开会长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国佛教协会第九届理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关于在宗教活动场所升挂国旗的倡议》《关于进一步治理佛教道教商业化问题的若干意见》《关于自觉抵制佛教领域商业化不良影响的通知》《关于加强教风建设的倡议书》,研究了贯彻落实意见。
自治区政协副主席、佛协西藏分会会长、西藏佛学院院长珠康·土登克珠主持,自治区政协副主席、佛协西藏分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索朗仁增出席。
会议要求,全区藏传佛教界代表人士和寺庙僧尼要积极投身“遵行四条标准 争做先进僧尼”教育实践活动,增强“四个意识”,提高爱党爱国觉悟,坚持学法守法、持戒修德,在寺庙让国旗飘起来、国歌唱起来,坚决抵制寺庙和僧尼商业化倾向,争做先进僧尼。
与会人员一致表示,坚决拥护中国佛教协会第九届理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