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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9日至8月1日,区党委常委,区政协党组副书记、副主席,区党委统战部部长旦科深入日喀则市拉孜县、定日县、聂拉木县、吉隆县各大寺庙和县统战民宗部门,看望慰问基层统战民宗干部和寺庙僧尼,督导调研“遵行四条标准 争做先进僧尼”教育实践活动和《宗教事务条例》学习宣传工作,强调要以教育实践活动为统领,扎实做好宗教领域各项工作。
旦科在充分肯定各县取得的阶段性成绩后指出,自治区党委、政府在全区宗教领域深入开展“遵行四条标准 争做先进僧尼”教育实践活动,是全面深入学习实践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学懂弄通做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战略部署,是进一步统一全区广大僧尼思想认识,维护藏传佛教寺庙正常秩序,确保宗教领域和谐稳定的重大举措。各市地党委、政府要深刻领会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战略意义,发挥好主体领导责任,全区统战民宗部门和寺管会要承担好主体落实责任。广大统战民宗和驻寺干部要深入学习吴英杰书记在自治区领导与西藏宗教界代表人士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和在拉萨乃朗寺、楚布寺、昌都烟多寺调研时的有关讲话精神;要深刻领悟自治区“两办”下发的活动方案要求;要以科学的步骤、有效的方法、精细的工作、严实的督导,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取得良好的成效;要深入寺庙一线,直面广大僧尼,做到领导带头讲、人人上讲台,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决不能将活动流于形式、走过场;要准确把握《条例》主要内容和各项规定,不断提升宗教工作法制化水平。
旦科希望,广大僧尼通过教育实践活动,争当旗帜鲜明、立场坚定,精进学识、勤学善修,遵纪守法、道德高尚,积极作为、发挥作用的先进僧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