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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6日上午,自治区党委、政府召开2017年度和谐模范寺庙暨爱国守法先进僧尼表彰大会。会议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引领,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区党委九届三次全会和全区宗教工作会议精神,总结今年全区和谐模范寺庙暨爱国守法先进僧尼创建工作成绩,表彰创建工作中涌现出的模范集体和先进个人,在全区宗教界进一步弘扬爱国守法的浩然正气、树立创先争优的正确导向。
上午10时许,大会在雄壮的国歌声中开始。区党委常务副书记、区政协党组书记丁业现出席并讲话,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常务副主席庄严主持会议。
区党委常委、区政协党组副书记、副主席,区党委统战部部长旦科宣读表彰决定。自治区领导何文浩、白玛旺堆出席。与会领导为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代表颁奖。
丁业现指出,一年来,各级佛协组织和广大宗教界代表人士,大力弘扬历代高僧大德爱国守法品德、护国利民精神、普度众生宗旨,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党委、政府部署要求上来,在协助党和政府维护寺庙和谐稳定、引导僧尼爱戴核心、加强教义教规阐释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全区各级统战民宗部门、驻寺干部讲政治、顾大局,为实现宗教和睦、佛事和顺、寺庙和谐,促进全区社会局势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丁业现强调,广大寺庙僧尼一要坚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思想为引领,立足新时代、着眼新目标、落实新要求,全面提升我区和谐模范寺庙暨爱国守法先进僧尼创建活动水平。二要始终坚持我国宗教的中国化方向。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积极引导藏传佛教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相适应,引导信教群众把思想和精力转移到发展生产,追求健康文明生活方式、过好今生幸福生活上来。三要创新和加强寺庙管理。加强对寺庙、僧尼、宗教活动、佛学院、寺庙财务等的管理,建立健全属地党政领导联系寺庙僧尼责任制度、寺庙高僧大德特别是活佛联系寺庙僧尼责任制度、寺庙管委会成员和驻寺干部联系寺庙僧尼责任制度。四要认真学法严格守法。尊崇法律、敬畏法律,主动学法、努力懂法,树立办事依法、遇事找法的意识,坚定法律信仰、强化法治观念、筑牢规则意识。
丁业现要求,全区各级各部门要着眼于我区长足发展和长治久安的大局,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强化组织领导、强化激励关怀、强化分工协作,确保中央和区党委关于加强新时期宗教工作的部署要求落地落实,为谱写好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西藏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代表作大会发言。
自治区人大、政府、政协省级领导同志,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武警西藏总队、西藏公安边防总队、西藏公安消防总队主官出席会议。
区(中)直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各级统战、民宗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西藏佛学院班子成员,寺庙管委会主任和寺庙僧尼代表,以及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代表参加会议。